【圆明网】由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抗议案胜诉引起的修改城市副例(bylaw)议题,在温哥华学员坚持讲真相,揭露中共迫害,要求城市副例的修改必须符合加拿大宪法的强烈要求下,以及社会正义力量的共同声援下,温哥华市政府二零一一年四月十四日出台了新副例的修改草案,取消了原来的一些苛刻限制,允许在中领馆前按规定尺寸搭建抗议设施。草案还需在四月十九日通过后才生效。
四月九日,温哥华学员在中领馆前拉横幅抗议 |
四月十三日新闻发布会现场 |
四月十三日,记者采访法轮功发言人张素 |
上诉法院裁定:城市副例应符合宪法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加拿大卑诗省上诉法院裁定,温哥华市政府利用城市附例禁止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展出抗议迫害的展板,是不符合加拿大宪法的,违反了宪法授予的言论自由权利。上诉法院并要求市政府在六个月内修改城市附例,使其符合加拿大宪法。
今年四月十九日将是上诉法院规定的半年期限最后一天。
修改副例 中领馆参与意见受质疑
今年四月七日下午,温哥华市政府就市政工程处提出的城市附例修改案举行公听会,修改案对民众抗议活动设置了许多限制条款,甚至比原有条款的要求更苛刻。
据当地媒体披露,修正案事先征求了中领馆等方面的意见,公听会上,市政府相关官员证实了此消息。对于加拿大一个城市法规的修订征求一个外国政府代表机构的意见的做法,使市议员们和公众感到震惊,也引起各大媒体的强烈关注。
参加公听会的法轮功团体的律师安世立(Clive Ansley)在会上指出,“在向加拿大人咨询前,温市府工程师先向中领馆咨询,多么奇怪!我们讨论的是加拿大宪法赋予的加拿大人的言论自由权利,却需要向一个外国政府领事咨询——加拿大人在何种程度上的言论自由应该受到限制。”
安世立说,他们(中领馆)代表的是一个外国政府,而我们正在讨论的是有关加拿大宪法赋予加拿大人的权利和自由的问题,以及如何在加拿大应用的问题。“在这件事上不应该征询任何外国政府的建议”,这样做是“可耻的,也站不住脚”。
多名市议员也在公听会上表达了质疑。
开新闻发布会揭露迫害
四月十三日,温哥华法轮功学员在市政府前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多位在中国亲身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发言都谈到温哥华中领馆前的抗议点给她(他)的鼓舞和力量。在现场法轮功学员还做了酷刑展和活摘器官模拟;加拿大价值守护联盟的代表刘淇琨、加拿大西藏委员会主席Tenzin Lhalungpa、前国会议员西玛·霍特(Simma Holt)、“法轮功之友”主席萨迪·昆恩(Sadie Kuehn)等,来到发布会现场表示支持。当地十多家主要媒体均到场采访,作了非常正面的报导。
法轮功发言人张素在会上指,“卑诗上诉法院已经裁决,在中领馆前的展板与小蓝屋是法轮功抗议中共折磨与虐杀法轮功学员的完整言论表达的一部份。剥夺市民通过搭建物来表达政治言论的权利,是违背上诉法院裁决的。”
张素说,发生在中国大陆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已经进行了十二年,上亿的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法律保护权,他们在中国集中营里被随意关押、折磨与杀戮。温哥华市民中就有三十五人曾经亲身在中国遭受过迫害,而一些温哥华人的家属也因为修炼法轮功而被失踪与遭到关押。
张素指出,市府不能以所谓的“维护尊严”来扼杀受迫害者抗议的权利,“唯一的保证中领馆尊严的办法,就是叫他们停止人权迫害。我们必须质问,一个杀害自己无辜百姓的政府,有何尊严可言?!”
两名来自中国的法轮功学员荆天和唐风在会上发言,荆天因修炼法轮功被中共判刑十三年,在监狱遭受严酷摧残,奄奄一息才被保外就医;唐风先后十余次被抓捕,被关押,多次被酷刑折磨得失去知觉,他认识的朋友就有二十人被中共迫害致死。他们两人都谈到在迫害中,温哥华中领馆前的抗议点给了他们希望、信心和力量。
民间团体声援支持
加拿大价值守护联盟的代表刘淇琨在十三日新闻发布会发言中指出,加拿大情报局长法登曾经警告说,外国势力在影响加拿大,而温市在修改附例时,却去向一个外国政府咨询意见,他认为:“这就走得更远了,不是外国政府在影响市府,而是你市府主动寻求外国势力的影响与介入。”
他认为一个民选政府去向中共这种独裁政权咨询,是不能容忍的。他说:“去咨询那个杀害了数千名法轮功学员、活摘了上万名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政权,去咨询那个用坦克车将和平请愿学生碾成肉酱,用达姆弹撕开了民众胸膛的政权,去咨询那个连民众微笑散步都残酷镇压的政权,这是我们不能容忍的。”
刘先生手举着在美国白宫抗议的妇女的照片,感慨万千地说道:“人们可以在美国总统府前面,长时间的驻扎示威,反对美国政府,反对美国总统,可是在我们温哥华,在中国领事馆前面,插一个标语牌去声讨那个残杀了八千万中国人的独裁政权,竟然是被绝对禁止的。”
温哥华法轮功之友主席萨迪·昆(Sadie Kuehn)说:“我支持法轮功继续在中领馆前的抗议,他们在那儿挽救生命,许多组织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
她边说边哽咽:“我们其实对法轮功学员充满了感谢之情,他们在挽救生命,不仅是为了中国,也为了非洲,还有其它地方。他们用自己的付出方式,告诉人们和平方式的抗议将可以使事情获得改善。”
加拿大勋章得主、八十多岁高龄的前国会议员西玛·霍特(Simma Holt)也来到现场表示支持法轮功。
她非常赞赏并感谢法轮功的坚持不懈精神,她说:“如果上世纪三十年代,有法轮功这样的团体站出来,为人权呼吁,屠杀犹太人就可能不会发生了。”
她希望市府不要单一地强调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当年希特勒德国也非常强大富有,却犯下了滔天大罪,“我们呼吁市府不要成为中共虐杀犯的同谋。”
加拿大西藏委员会成员雷蒙·易(Raymond Yee)说:“如果我们不在温哥华中领馆前站出来,我们就是在助纣为虐,就是在认同在中国发生的人权迫害,认同对法轮功信仰者的酷刑折磨。”
市府修改副例草案
四月十四日,温哥华市政府提出了更新后的城市副例草案,修改草案允许在居民区从事商务运作的领事馆前设立街道建筑物(Structure),比如法轮功在中领馆前的抗议小屋等。
修改草案取消了所有言论自由抗议的申请费与押金(原草案规定申请费二百元,押金一千元,申请一次只能管一个月),不过增加了不遵守规定的罚金,新附例原来提出的交通要求与后半夜移走抗议结构的要求,也在修改后取消了,并放宽了抗议板的尺寸。
修改后的副例草案还需在四月十九日通过后才生效。
事件回放
法轮功学员在温哥华中领馆前二十四小时抗议中共迫害法轮功,始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一日,前温哥华市长苏利文(Sam Sullivan)以城市及交通附例为依据,向卑诗省高级法院提出请求,要法院颁布命令拆除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已搭建五年之久的抗议板和小蓝屋。
温哥华学员提出上诉,二零零九年一月卑诗省高等法院判决执行市府强制令,温哥华学员执行法院判决,撤除了大型展板和小蓝屋,仍然携带活动横幅在中领馆前抗议,并再次提出上诉。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高等上诉法院作出裁决,判定法轮功学员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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